纪检举报
网上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一)松辽委纪检组监察局依法依纪,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松辽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松辽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应由松辽委纪检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应由松辽委监察局受理的监察对象对监察部门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松辽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松辽委纪检组监察局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部门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四、其他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431)85657854
举报信箱设在松辽委机关办公楼西侧楼梯一二层之间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松辽委纪检组监察局(邮政编码100021)
传 真:(0431)85607246
Email:slwjjzjcj@slwr.gov.cn
五、请您参照举报材料参考样式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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